申請程序
- 建立新 Google Calendar Event 並準確設定休假日期、時間
- 邀請`` 到 Calendar Event
- 在 Event 裡請填寫:
- 全名 OOO
- 假期共幾小時或幾天
團隊原則
- 彈性責任、信任制
- 沒有限制總放假天數
- 非緊急必須 2 週前通知 direct team manager
- 完成以上程序
- Manager 有最終批准決定權
台灣員工假別
假別 | 給假原則 | 依據 |
---|---|---|
例假 | 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。 |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|
國定假日 |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、節日、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。 |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|
特別休假
6個月至未滿1年 | 3日 |
工作滿第1年 | 7日 |
工作滿第2年 | 10日 |
工作滿第3年 | 14日 |
工作滿第4年 | 14日 |
工作滿第5年 | 15日 |
工作滿第6年 | 15日 |
工作滿第7年 | 15日 |